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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主管部门签订的合同是行政合同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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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土地出让合同》是属于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呢

《土地出让合同》属于行政合同。

其理由为:

第一,《土地出让合同》的签订一方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,他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国家机关,作为土地的管理者,他负有对土地开发、利用进行管理、监督的职能。

第二,在《土地出让合同》中,出让方与受让方权利义务存在不对等性,签订合同之前,出让方已将出让地块面积、用途、年限及其他限定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,对此受让方无从选择,且受让方需改变土地用途等约定条件的必须征得出让方同意。

第三,最高人民在2004年1月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中,把行政合同列为行政行为之一。由此决定了《土地出让合同》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。 该内容由 杨帆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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